关于公示2021年上半年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资质初审结果的通知14
发表时间:2021-01-27 15:53 各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注册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上半年高值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资质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下午16时。 二、质疑方式 (一)对本企业资质审核未通过的,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在系统内依据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信息进行修改,然后重新送审。 (二)对公示的其他企业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请质疑(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三、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03室。 四、咨询电话 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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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7日 |